“我的女儿啊!”
李秀茹将一个好母亲的形象演绎的活灵活现,让人分不清真假。
直至这时。
同住一个小区的王阿姨在小区散步的时候,在绿化内捡到一个带血的信封。
小区才出过命案,王阿姨意识到不对劲,立即报了警。
警察赶过来之后,打开信封才发现这是方翠香的绝笔信。
也是她的遗言:
【我是方翠香,XX年1月2号生日,我的身份证号码是2568*****5612。
我住在谢丽香苑小区19栋3601房。
写下这封信的时候,我的心情很平静,这几天,我想了很久。
有过不甘,也有过愤怒,但最后,这些复杂的情绪终究还是化为了虚无。
我怨谁呢?
我恨谁呢?
是父亲给了我生命,是母亲将我带到了这个世界上,我谁都不恨,我谁都恨不起。
我只是觉得命运太过不公。
从很小的时候,我就察觉出父母对我和弟弟不一样,平时家里有什么好吃的好喝的,母亲总是悄悄藏起来留给弟弟吃。
爸爸对我说过的最多的一句话便是:“弟弟小,你是姐姐,你要让着他。”
只要我和弟弟在一起,无论我俩谁调皮谁犯了错,只要是弟弟哭了,那么妈妈打的人一定是我。
那时候,我会想,是不是弟弟学习成绩好,我学习成绩太差,所以父母才不喜欢我。
所以,我努力的学习,终于,我成为了班里的第一名,我拿到了三好学生奖状。
到了初中时,老师说我肯定能上个重点高中,可这个时候,父母却让我退学,将我安排在工厂流水线上班,而我的工资则是全部留给弟弟当学费。
我无数梦见自己考上了重点高中,走进了梦寐以求的大学校门。
可惜。
这些只是梦而已。
原本上班以后,我能找个好男人,安安稳稳的过完一生,我无数次在心里发誓,以后一定要让自己的孩子好好读书。
就在这个时候,我得知自己被父母以三百万的天价卖给了一个年过七十的老人。
我拼命的反抗。
可他们却那么的冷酷无情,一次次把我推向深渊地狱。
我想只能妥协,但我只能一时妥协,不能一直妥协。
这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