洗澡的时候,门外传来渐近的凌乱脚步声,还有接吻和调情的声音。
接着浴室门被用力拍响,住在隔壁那对情侣不满地叫骂:「谁大半夜的还洗澡,这么缺德!」
水流哗啦啦地淌下来,我像是被封闭了五感,什么也听不到,只是沉默着冲洗手里的戒指,最后穿着破洞的睡裙回到卧室。
房子的隔音不太好,依稀能听见隔壁传来的动静。
我反锁房门,在灯光下注视着自己的手,才发现指尖在轻轻颤抖,好半天才把戒指重新套回手指上。
五年前肖朗把它送给我的时候,是亲自给我戴上的。
那时候我笑着问他:「这算是求婚吗?」
「我怎么会用这么便宜的戒指求婚!」他摇着头反驳我,「等求婚那天,我要给你买个大钻戒,铺一条街的玫瑰花海。」
我于是笑得更开心,踮起脚,在他嘴唇上用力地亲了一下:
「开什么玩笑,小律师,你昨天才抱怨过律所的实习工资只有一千八。」
后来我决绝地提出分手,他追到我公寓楼下来求我:
「我们的日子会变好的,南乔,你再等一等我,求你了。」
「你这么穷,还要我等你到什么时候啊?」
我把他递过来的花束摔进垃圾桶里,
「你已经二十四岁了,月薪五千三,我要跟着你过一辈子穷日子吗?」
……不能再想。
在情绪彻底泛滥前,我强迫自己从记忆中抽离出来,打开电脑。
桌面上清晰地展示着我今天要做完的事:
连载小说六千字,谈好的广告软文一篇,给网红博主的文案两则。
这就是我的生活,二十六岁,与人合租在四室一厅不足十平米的次卧里,日夜颠倒地书写着一切能用来赚钱的东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