田芙贞还没入学,签个五年合约,意味着毕业之后还要捆绑一年。
新人最佳的合同,是先签个短约,然后等人气涨了,再续个条件更好的合约。
“好了,这是一份合同样本,你们可以在这里看一下。”
“不过我事先告诉你们,随着火石新歌季的进行,这份合同上的条件可是会变动的哦。”
看到胡格和袁洪很犹豫,柏美琳拿出一份合同给了他们。
胡格和袁洪赶忙接过了合同。
胡格问道:“柏助理,我们参演的MV歌曲,会上火石新歌季吗?”
“是的,虽然MV还没做完,但是歌曲会在本周末上线,你们到时候可以看看我们火石娱乐的实力。”
“好的,我们很期待。”
胡格笑着点点头,拿起合同认真看了起来。
不一会儿之后,他就和袁洪对望了一眼,神情比较复杂。
因为这份合同看起来,好得离谱。
签约期一年,参演一部电视剧,一年后火石娱乐有优先签约权。
如果艺人在合约期内参与公司其他重要项目(比如再拍一部电视剧),合约就需要重新签署。
如果一年之后,胡格和袁洪有了名气,却又不续签的话,火石娱乐把事情闹出来,两人会落得一个白眼狼的骂名。
但是袁洪已经想签了。
他的条件远不如胡格,这个机会对他来说真的很重要。
一年时间,一晃而过,真要混不出来,人家也不一定要你。
胡格却忽然问道:“请问柏助理,跟我们一起拍MV的林哲,你们会签吗?”
柏美琳没想到胡格会问这个问题。
总裁的弟弟,还用签?
不过看来这两个男生,跟林总弟弟的关系不错。
于是她笑吟吟的道:“我们是非常愿意签下林哲的,不过这需要他的同意。”
袁洪想了想,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胡格也没再犹豫,也把合同签了。
有福同享有难同当,他一向这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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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末。
胡格、袁洪还有几个同学,集体守在了电脑前,连续刷新着LL音乐网站的页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