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送了个笔架子,”林繁道,“她很喜欢。”
巧玉展了笑颜:“喜欢就好,奴婢放心了。”
送走林繁,巧玉转身进屋,冲老夫人重重点了点头:“送出去了,那位姑娘很喜欢礼物。”
老夫人捂着胸口,眼中笑意,挡都挡不住。
到底是她养大的“儿子”。
虽然没有血脉缘分,但她是从这孩子还在娘胎里时就认得他了,又一直从呱呱坠地教养他,林繁的一点儿小神态都瞒不过她这个当娘的眼睛。
昨儿夜里迟归,定然是送礼物去了。
也许,这样的夜会在一众老古板眼里,不正经、坏规矩,可老夫人不这样想。
这两年,林繁太循规蹈矩了。
若不是防着宫里,老夫人更喜欢林繁小时候的性格。
淘气,皮得跟猴儿似的,开朗亦真挚。
长大后的林繁“收敛”了,依旧是好孩子,但老夫人想,他本该更张扬些、肆意些。
至于姑娘家身上那一套一套的规矩,老夫人更不在意。
如果说,她真的认同女子就该这样、不该那样,她怎么会成为瑰卫呢?
她练武艺、念兵书、守城池、杀敌兵,她做过的不似“大家闺秀”的事儿多了去了。
午夜敌军来袭,她们冲上城墙救援之时,可没有琢磨过女子夜里该不该出门。
只要问心无愧,三更半夜和午时三刻,就是一样的。
真是行事有缺的,大白天都会杀人放火。
老夫人想,她和林宣一起教出来的念之,他会钟意的姑娘,定是个好孩子。
这二十年,老夫人深入简出,居于内院,她为林宣、为念之付出,这是她的选择,她甘之如饴。
可她绝不会以此来否定从前勇于战斗的自己。
也不会去否定未曾谋面的小姑娘。
“我现在啊,”老夫人笑了起来,笑容里,感叹夹杂着各种滋味,“我想到念之刚学走路时候了。”
开窍了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