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方才凳子哗啦的声音相比,男人的声音足够好听悦耳。
可这番话落到对面人耳中,却宛如一条蛇攀爬上了他的肩膀,且顺着他的胸膛慢慢钻进他的身体里。
大胡子被脚上的链子桎梏,也知道逃不出去,索性冷静下来。
他试图与傅聿城心平气和地沟通。
“傅,我当年并不是故意要隐瞒你的,只是你要我做的那个手术实在过于危险,把人变成傻子的可能性高达百分之九十九,我不能拿一个美丽聪明的女士冒险,只能瞒着你拿药物控制。我也没有想到你会带那位美丽的女士离开,毕竟我以为你会把她的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,而不是让她离开我。”
当年傅聿城把姜予安从深海里捞回来,他自己也险些丧命。
他比姜予安先醒过来,想起在那只船上,她松开自己手的模样,傅聿城便觉得无法接受。
他理所当然地想起姜予安失忆的那段时间,管他叫阿行,永远都是温温柔柔的模样,偶尔娇蛮放纵。
如果说从前是一支带刺的玫瑰,失去记忆的她就像是一支修剪好的玫瑰。
他想起那个臭名昭著的脑部手术。
他要做玫瑰的修剪者,把她变成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模样。
于是傅聿城找来全球最顶级的脑科医生,要求他们给姜予安做脑部手术,还要要求她不能变成一个傻子。
否则,他们全部都别活了。
只有面前这个大胡子答应下来了。
条件是他在西尔斯城住下来,还要有一个干净的身份可以畅通无阻地在其他国家当一个普通人,可以到处玩乐。
这一切,傅聿城都替他安排好了。
这场‘手术’在当时也很顺利。
姜予安醒过来之后,什么都不记得。
如同一只刚出生的雏鸟,将第一眼见到的他当做救命人。
这四年,便是这样过来。
他按照自己的喜好养出了他的姑娘,只不过人骨子里还是有些东西无法改变,她依旧是那个明艳的玫瑰,除却失去记忆,和从前的姜予安没有什么不同。
傅聿城很喜欢这样。
他觉得这一辈子把人放在自己身边,再好不过。
意外就是傅老爷子病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