甚至在一定程度上,比ct图像和磁共振成像更直观一些——念力成像直接就是三维的,并且能将感应直接穿回到医师的大脑当中。
‘墨丝比普通念线还要细一些,并且还能继续分离,对人体器官的伤害要小得多。’
李昂默默想着,控制猪肉内的墨丝一分为二,二分为四,如同树木分出枝杈一般,深入到猪肉各处。
很快,墨丝便开枝散叶,将一副完整、清晰的三维扫描图像,传到了李昂的大脑当中。
“。。。”
李昂下意识地攥紧了拳头,这种看片子的感觉,是如此熟悉而亲切,令他下意识地想要泡一杯热咖啡,看上一整个夜晚。
“呼。。。”
他吐出一口浊气,抽出墨丝。尽管墨丝一如既往地纤尘不染,没有带出任何碎肉血液,
他还是习惯性地用碘酒对墨丝进行了消毒。
邱枫的主意非常好,念力成像的效果远超预料,现在李昂完全能够扫描任何人的身体,发现细微毛病。
唯一的问题在于。。。。只有一个李昂,只有一份墨丝。
墨丝的灵气传导效率举世罕见,
其他念师使用念线达成的效果,注定不如拥有墨丝的李昂。
“还是要想办法改进才行。至少让身藏境的念师,能扫描念线范围内,两到三厘米的血肉,这项技术才能推广出去。”
李昂转动心思,一招手掌,从架子上取来纸笔,这就准备写一篇论文。
虞国的聪明人不胜枚举,无论是理学全才的苏冯,发明了显微镜的嵇星望,还是给了李昂灵感的邱枫,都有可能迸发出新的想法。
李昂撰写论文的目的,也从一开始地积攒名望,转变为了与同行交流,共同促进,群策群力。
书房中的柴柴写完了作业,走出房间,看见李昂在桌子上奋笔疾书,立刻放轻了脚步,先把作业放回书包,再蹑手蹑脚地从架子上取下茶叶罐,给李昂泡了杯茶。
夕阳逐渐西下,写了将近三千字的李昂揉了揉手腕——其实用念力操控毛笔写字更快一些,但他写论文的时候还是更习惯亲自手写,感觉这样更能理清思路,激发灵感。
咚咚——
宅邸外突然传来敲门声,李昂稍有些惊诧地抬起头,这么晚了有谁会来拜访?
“谁啊?”
“请问是李小郎君家么?”
门外传来了稍显拘谨恭敬的声音,“我是学宫的一年级生,有件事情想拜托您。”
一年级生?
李昂诧异地挑起眉梢,站起身来,收掉桌上的论文,和那块千疮百孔的猪肉,穿过庭院打开了门。
门外站着两人,一位是穿着虞国低阶官员官服的中年人,一位是穿着学宫制服、佩戴学宫玉佩的少年。
“二位是。。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