缉毒警察,让陶桃想起了江翰文。
在这样的和平年代,如果不是因为有一份责任和担当,他们又何必选择一份这样危险的工作。
凭他们的能力,如果选择其他任何不需要冒着生命危险的工作,都不会比任何人过得差。
可是偏偏,他们选择一份这样的工作。
牺牲的不仅是他个人的幸福,还有家人的。
陶桃想,她应该替原主照顾好他。
让他余生虽然身体残疾,但是也同样活得有尊严,可以享受到平凡人的天伦之乐。
陶桃开灯下床,房间的书桌上,放着一张一家三口的合照。
原主长得清秀婉约,丈夫英俊帅气,女儿软萌可爱。
这是一张在外旅游的时候的照片。
一家三口站在一个湖边,后面是湖光山色,彩霞满天,倒映在湖水中,整个背影,有一种光芒四射的感觉。
一家三口笑得甜蜜。
多么幸福的一家三口啊!却都在未来的三年之内先后惨死。
原主他们原来是生活在另外一个城市。
赵宏彬受伤以后,组织上听取他们的意见,让他们选择到任何一个地方生活。
因为赵宏彬的身份暴露,怕那些穷凶极恶的歹徒报复,他们必须离开原来生活的城市,到其他城市生活。
原主和丈夫商量一下,打算回到了原主老家的省城南市。
他们考虑到,赵宏彬身体不便,如果他们离赵宏彬的父母住得近一些,在生活上可能会能够得到一些相互的帮助。
赵宏彬的父母在离南市一百多公里的南县生活。
在组织上安排下,他们在南市安家落户。
还给他们一套一百二十平方的房子让他们住。
这个房子,就在一个优质的小学附近,以后孩子上学,也挺方便的。
当时的平均工资差不多是四千多块钱,赵宏彬因公受伤,他的工资和补贴加起来差不多有一万块钱,原主虽然辞职了,但是她照顾丈夫,组织上也给她每个月五千块钱的工资,还给她交着社保。
所以,他们的这个经济条件,在这个城市,算是中等水平,还算可以。
这种情况下,陶桃可以心无旁骛的安心照顾赵宏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