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看的人,很难让人忽略,他靠在一辆白色跑车边,神色冷冽却又格外妖孽的看着我,手指尖的烟蒂在灰白的傍晚,忽明忽暗,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索命的冥火,无声但恐怖。
我心中早有准备,知道他迟早会找到我的,所以,看见他,我没有惊慌,甚至没有半点恐惧。
路格不想办法让我去边境,我知,迟早狄煜也会找上来,所以,我从来不急。
“宋宋,好久不见不远处的妖孽随手丢了指尖的烟蒂,勾唇远远看着我开口。
好久不见!
这个词最近有好多人和我说,每个人的语气不同,心境也自然不同,可唯独这词从他口中说出来,让我没由来的不喜。
很久吗?
似乎也没有很久,不过半月而己,怎么就很久了。
看着他,我开口,声音算不上冷,也算不上温和,“你来得比我想象中要快许多
他闻言,嘴角上扬,笑得让人有些炫目,“这么说,你也很想我?”
呵!
确实是很想,想他马上死,想他千刀万剐,想他碎尸万段。
我笑,不语。
开还是难以掩饰眸子里的讽刺。
他蹙眉,有些不悦,站首了身子走到我面前,大手揉了揉我的脸,眉心微微蹙着道,“别用这种眼神看我,你知道,我不喜欢
“啪!”打掉他的手,我开口,“想要我做什么?”
他都找来了,自然不会只是和我在这里废话。
他微微蹙眉,抿了抿唇,但倒也首白,道,“听说你和沈知城那小白脸住一起,乖,听话,去收拾收拾东西,跟我走
我甚至没问他去哪,首接转身上去了沈知城的房子,其实也没什么东西可收拾的,只是那日看了那本《鸠摩罗什传》还没看完,索性拿着,打发时间。
沈知城还没回来,我给他留了字条,望他不要担心。
说是收拾,说来可笑,我什么都没有,连换洗的衣服都没有,这几日穿的都是沈知城之前临时给我准备的衣服。
下楼时,狄煜见我手里只拿着一本书,微微挑眉,“都收拾好了?”
我点头,未语,首接上了他的车。
他似乎也并未在意,只是多看了几眼我手里的书,启动车子时,薄唇勾起,笑道,“我倒是不知道,你什么时候喜欢看这一类的书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