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话既像是说给陆凡听的,又像是自言自语。
“真以为一个人逞英雄能混得下去?现在是拼家族实力、拼资源的时代。
在这样的背景下,你这屌丝,从一开始就已经输了。你们这些贱民的任何垂死挣扎,在我眼里,都不过是茶余饭后的消遣罢了。”
“这混蛋……”
反抗军听到约翰这样说,纷纷握紧了拳头。
约翰轻蔑地冲着天空笑了笑,忽然又想起什么,猛地拍了下脑袋,继续道:
“哦,对了,你们反抗军既然从雷特矿井逃出来,那这么说,你们已经发现叛徒是谁吧?
啧啧啧,听说那个叫亨利的人,是反抗军的副官,想必以前,你们对他相当爱戴和尊敬吧?
但是我不介意告诉你们,他当初为了给家人谋一条活路,在父亲和我面前是何等的低三下四。
如果硬要形容的话,就好像是暴雨天气,在垃圾桶翻找食物的流浪老狗。呵呵……”
约翰之所以能做出如此生动的比喻,是因为他真的见过这副场景。
墨菲城不缺充满垃圾桶的脏乱小巷,他每次去温隆铁匠铺喝咖啡,都能隔着窗户欣赏到这副场景。
只不过他口中的老狗,并不是真正的狗,而是活生生的人——那些流浪在墨菲城街头的乞丐。
听到约翰的话,很多反抗军的拳头握得更紧了,尤其是托德。
本来他就和亨利是老乡,平时关系不错。而且他的童年也有过在墨菲城乞讨的经历。
约翰如此挑衅,托德那眼中冒出的怒火都快燎到头发了……
约翰似乎很享受反抗军被自己激怒,他的脸上充满着稳坐钓鱼台的自信和从容,更有着伯爵公子的傲气和张狂。
“你们这种愤怒又无能为力的表情,本公子在墨菲城监狱见过太过次了。
那些被父亲从街上抓来顶包的冤死鬼,有不少人也有着同样有趣的表情,作为茶余饭后的消遣再好不过。
顺带一提,你们知道墨菲城监狱最有趣的地方是什么吗?”
约翰似乎陷入了美妙的回忆,嘴角浮出一丝猥琐的弧度。
“监狱有一层,我把它叫做‘豹房’,里面专门关押着我们家的亲兵掳掠来的民女。至于我们父子俩在那里做什么,就任凭你们自己想象了……
你们这群反抗军贱民,要是某人有失踪多年的姐姐或妹妹,说不定现在就在那里哟~
不过你们放心,本少特别怜香惜玉,她们说不定已经离不开我了,呵呵呵哈哈哈哈哈哈!”
说到这里,约翰不由发出一阵歇斯底里的狂笑。
伊利亚听后微微皱眉,她虽然也喜欢调戏民女,但只是字面意义上的调戏而已,约翰在豹房里做的事情,明显更过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