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自己收拾干净送到沈漫床上的那天,会所里的姐姐妹妹都来恭喜他。
比起跟一个年老色衰的富婆,或者大腹便便的地中海,他属实要幸运得多。
金主对情人,从来是宠而不爱。
这个道理宋锦宵明白。
如果他运气好,没经那一下子,三五年后混夜场找女人的,该是他宋大公子。
或许在别人眼里,沈大明星肯包养他三年,已经是极尽宠溺。
是,沈漫出手大方,流水的钱打到宋锦宵卡上,想买什么自己去挑,她也从来不干涉他的私人生活。兴致来了,还会亲自下厨洗手做羹汤。
可宋锦宵瞧着,沈漫就算笑着的时候,也是冷心冷情的。
她的温度,都给了别人。
宋锦宵着实憋屈过一阵。
可那阵过去以后,他都觉得自己可笑。
自己跟了沈漫,本来为的就是旁的。
他也不是非要当演员,他对演戏没有兴趣。
他在沈漫身边蛰伏了三年,披着懂事乖顺的面具,使尽手段挤掉其他想贴上沈漫的小鲜肉,期望确定自己的地位稳固,也考察沈漫是否有足够为他所用的能量。
然后在一个不经意间告诉沈漫,他想当演员。
一开始他从对方的眼底看到了抗拒。那种情绪被沈漫很好的掩盖在惊讶之下。
出乎他意料的是,沈漫只稍作思考,就答应了他的要求。
“既然是你想要的,那就实现它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