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俊站在他的身旁。
见林明之好似在等待着什么人,于是便默默守在他的身旁。
不知道过了多久。
一群乞丐跑了过来。
林明之看见人后,立刻迎了上去。
沈俊在一旁看着,心生疑惑。
自家老爷这么富裕的生活,什么时候还认识乞丐了?
不等他想太多,林明之便从乞丐堆中走了出来。
林明之仿佛得到了什么好消息,看起来心情好像十分舒畅。
“把那小偷带上,去县衙。”林明之命令道。
沈俊得令,立刻将那小偷带了出来。
只不过,对于去县衙一事,他似乎有所顾及。
恰好,此时沈重买菜回来。
林明之便让沈俊在家呆着,让沈重扛着捆好的小偷与他前往县衙。
乞丐们并没有散去,而是紧随其后。
敲响冤鼓。
立刻有衙役走了出来,来询问林明之的情况。
林明之也不是不懂事的人,伸手,立刻将两个红布包送到了衙役的手中。“麻烦二位,去和老爷说上一声,我们有冤,要老爷做主,这一份是给二位的,这一份拜托帮我转交给县衙老爷。”
在古代,县衙们可没有什么为子民服务的概念。
古代的县衙,那是专为有钱人的场所。
光有理,没有钱,县令是不会管的。
一个衙役的但两句话就能将你赶走。
所以不打点到位是不行的。
衙役在看到红布之后,脸上还立刻露出了笑容。
“稍等,我这就去叫老爷,还没请教少爷的名字。”
“林明之。”林明之报到。
衙役在听到名字后,便转身离开。
……
县衙内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