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,他之前也曾到他家勾引他的父亲去赌博,但是,一介县令,非要用偷窃的手段?
他不觉得掉价吗?
他完全可以来找自己聊,让自己对他残忍一些。
甚至说提出,让自己杀了他,也是有可能的。
他没这么做,而是派人来偷东西?
再有一点,一般来说,卖身对人来说,就已经代表着这个人的一辈子都毁了,今后的日子就全是苦难和劳作没有幸福。
在这种情况下,那县令还派人?
这个县令到底是有多么小心眼?
天大的罪过,到卖身这一步也就该打住了。
林明之倒是觉得,这次盗窃,应该是和他没有什么关系的。
或许是陈家父子又给自己找的事情。
毕竟陈家父子是知道自己拿到了一笔钱的。
这小偷目的很纯粹,他就是为了偷钱而来的。
前因后果更加吻合。
自己不光不能怪沈俊招来霉运,甚至还得感谢他。
若不是他那超高的警觉和麻利的身手,说不定小偷真就得手了。
他手里的这一百二十多两银子,可是他的初始资金。
若是真的被偷了,那他不说是一蹶不振,至少也要很久才能恢复元气。
虽然沈俊身上确实有一些麻烦。
但那些麻烦,大多集中在隔壁县,自己只要不去隔壁县便是。
不去隔壁县,那县令便管不到自己头上。
再者说,他身上麻烦多,自己身上的麻烦也不少。
陈家的敌对背后也有官府的影子。
虱子多了不痒,债多了不愁。
没有什么好担心的。
林明之端起水杯,痛饮一杯,随后嘴角露出笑容。
这沈俊,终于是和自己说了实话。
此人可用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