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个人在生命的每个阶段,都会有不同的目标,金锋也不例外。
他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完美的人。
论经商天赋,他比不上唐小北。
论管理能力,比不上唐冬冬。
论城府,他也远不如那些混迹朝堂的老狐狸。
而且还贪财好色。
但是这些都不影响他同情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百姓。
生存在华夏大地上的这群人,勤劳、善良,却在历史上经历了太多惨剧。
他希望自己的出现,能让这群可爱的人,少受一些苦难。
如果没有那个能力就算了,但是脑海中领先这个世界的知识,让他有改变这个世界的可能,为什么不去试试呢?
唐冬冬见金锋坚持不肯酿酒,便放弃继续劝说,给金锋碗里夹了一块肉,主动岔开话题:
“小北,我和锋哥平时都在西河湾,没办法照顾你,这次的事你得长个记性,以后出门多带几个人。
”
“嗯,我会记得的。
”唐小北说道:“等我处理好商行的事,找到了能接手的人,我也回西河湾。
”
金锋和唐冬冬都不在这里,她自己在广元也很孤独。
特别是每次吃饭的时候,她都会想起金锋家里的那张大桌子。
“你能回西河湾那当然最好了。
”唐冬冬放下饭碗:“我吃饱了,小北你也快点吃,不要跟小时候一样,每次吃饭都和数米粒一样,落到最后边。
”
“姐姐,你吃完了就先回去休息吧,我再跟锋哥商量一下商会的事。
”唐小北有些心虚的说道。
“那行吧,锋哥今天在路上跑了一天,你们也不要太晚了。
”
唐冬冬不疑有他,起身站了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