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管沈雾喜欢的是谁,她这辈子都别想离开。
她只能在他身边。
那天晚上结束之后,沈雾洗了很久的澡。
然后趁他睡着,偷偷开了他的酒去喝。
半夜,冯斯时醒来的时候发现枕边空无一人,刚下了楼,就看到躺在客厅的沈雾。
她眼睛红红的,一看就是哭过。
那场景就像是自杀失败,胳膊上全都是血。
冯斯时酒意瞬间清醒。
直到确认只是划伤了手臂,那股怒意混杂着醋意,简直快烧毁他所有理智。
给沈雾包扎过后,冯斯时抱她回房间。
半路,沈雾在迷蒙中抓住他的手。
冯斯时,我们会有未来吗?
她红着眼睛,漂亮易碎,像一只小兔子。
他喜欢她,她却心有所属。
这种问题何其讽刺。
不相爱的人,怎么会有未来。
冯斯时冷冷回答。
可他心里想的,明明就是——
会有。
哪怕你不甘愿,我也会一直抓住这段关系,直到抓不住为止。
毕竟他是烂泥潭,是懒人,再卑劣无耻也都是他的作风。
所以,他偏要勉强。
后来他们因为周寂白吵了很多次架,每一次,冯斯时都装作一副不在乎她的样子。
他嘴硬,不肯承认自己的爱意。
冯斯时不想她去扫墓。
哪怕那只是一块石头。她明明也可以和他说心里话的。
但沈雾说,她只是感激周寂白。
周寂白在世界上没有亲人了,或许只有她还能想起来周寂白每年的忌日。
冯斯时想,那他呢?
她对他,也会有半点感激,抑或是在意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