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妙云眯着眼睛,似乎是看不太清,犹豫说道:“那个白面书生,怎么感觉有些眼熟,似乎是哪里见过?王爷,你快看看
也难怪徐妙云觉得眼熟。
因为那女扮男装的白面书生,李逍所谓的义弟。
其实就是她的亲闺女
“咦
朱棣目光看了过去,仔细打量,也是觉得眼熟。
“夫人,还真是有些眼熟,似曾相识,有种很熟悉的感觉,可本王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
朱棣也眯着眼睛说道。
不过因为距离的问题,他们并没有太看清那书生的长相。
两人陷入了沉思,想了许久也想不起来
这时,第二案子也开始审理了。
上来的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,一上来就跪在地上。
“县太爷,您可要为我做主啊
老头匍匐在地,哭诉道。
老头身材佝偻,面面皱纹,地地道道的农民。
李逍一看这老实巴交的农民模样的人,顿时觉得挺可怜的。
“逍郎,这好像是真有冤屈。”
朱凝云心生怜意,道:“若是真有冤屈,可要为他伸冤
李逍点点头,小声道:“夫人放心,如你所愿!”
说实话,当李逍坐在这公堂的那一刻。
就有一种责任感在肩膀上。
加上外面无数百姓用期盼的眼神盯着他,看着他。
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了。
坐在这里,手握惊堂木,就有种掌握别人生死的感觉。
没错,就是这种感觉。
掌握生死,他的言语和行为,真的能决定一个人、乃至这个县大部分人的命运
这就是做官的感觉么
难怪说,权利是最好的春药!
这种权利,毫不夸张的说,比后世的官员可高多了。
啪——
李逍兴致大开,手握惊堂木拍案,道:“来者何人,报上名来,有何冤屈,如实道来,本官必定为你主持公道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