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的身材纤细高挑,那棉袄穿在她身上不显臃肿,而是多了几分娇憨的尘世韵味。
像是仙女下凡,沾染了人间的烟火气。
两人看着彼此,眼里都是欢喜和满意。
于向念慢慢的走近程景默,撅起红唇,“你确定我很好看?”
程景默了解于向念,宁愿死也不愿意丑。
他发自肺腑的回:“好看,今天的你最好看!”
于向念满意的一笑,“我还化妆了。”她平时几乎都不化妆的。
“嗯。”程景默只看得出她涂了口红,“你化不化妆都好看。”
两人从认识以来一直都是这样的说话相处模式,他们俩一点都不觉得这有什么。
可在外人眼里,这两口子当着这么多人的面,腻腻歪歪的。
可戳人眼了!
自然而然,流言就起来了。
难怪,捡娃媳妇天天在家闲着啥都不干,捡娃心甘情愿的养着她。
不就是靠着那张脸那副身段,简直就是个狐媚子,捡娃被她迷得五迷三道的。
难怪,捡娃当年怎么都不肯娶拴春。
有这么个狐媚子,谁会要土里八气的拴春!
客人陆陆续续的开始来了,于向念手里端了一个托盘,上面放着他们买来的糖,和程景默站在门口迎客。
其实来的客人中,程景默好多都已经认不出来了。
幸好,门口还站了程拴住,帮忙迎客介绍。
“捡娃哥,你终于肯回来了!”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,一只手牵着一个孩子,用略带抱怨和愤恨的口气说道。
“拴春,你来了。”程景默一如既往平静的语气。
然后对于向念介绍,“这是家里的老二,程拴春。”
其实,不用程景默介绍,于向念也能看的出。
这么一家人五官还是很像的,都遗传了程花子的圆脸和木焕珍的蒜头鼻。齐聚文学
也就程景默不是他们亲生的,不然就这差不多的长相,再怎么优秀,于向念也看不上!
“你好,程拴春。”于向念笑着说。
于向念比程拴春高六七公分,程拴春眼皮一挑,斜睨着她。
于向念能感觉到程拴春的不友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