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者一听就非常古板正经,后者一看就很通俗艳丽,所以沈浪和金木聪毫不犹豫去了如玉阁。
沈浪进入如玉阁之后,目光立刻锁定了一个年轻英俊,锦衣玉服的公子。
帅哥之间都是天敌啊!
一个掌柜立刻迎接了上来,道:“两位公子想要什么书,小店最近刚刚上了一本《鸳鸯梦》,那真正是婉转缠绵,无数公子小姐看得如痴如醉,定然不会让两位公子失望的。”
又是《鸳鸯梦》,沈浪的眼睛和耳朵都要出茧子了。
你还不如叫新鸳鸯蝴蝶梦呢。
沈浪嘴角不屑一笑,这书名一看就知道是狗血文,骗无知少女的芳心和零花钱。
不像我这本书,不但骗男人的钱,还要榨取某种生命精华。
他的笑声刚刚一出,立刻受到了一股敌视的目光。
那个英俊的锦衣公子目光射了过来,寒声道:“怎么?这位兄台觉得很可笑吗?”
他容貌也算得上是非常英俊,但和沈浪比起来还是有差距。
只不过不过这一身锦服缝金绣银,比沈浪还要华贵。
人靠衣装马靠鞍,沈浪这身衣服被人比下去了。
沈浪道:“阁下是?”
“兰山祝文华。”青年公子道。
祝文华?
原来是你啊,老牌贵族之耻。
你爹真是混蛋,主动把封地和兵权都献上去了,把我玄武伯爵府放在火上烤。
只不过人家祝氏可不觉得自己是贵族之耻,得到国君的肯定和夸奖之后,人家正当红呢。
而这位祝文华,便是兰山子爵府的第二子。
“《鸳鸯梦》便是拙作,兄台有何指教?”祝文华又道。
原来红透几十城的大才子,就是你。
骗取无数少女芳心,眼泪,零花钱的人也是你啊。
这祝文华名气很大,不但是许多读书人心目中的偶像,更是无数妹子的深闺梦中人。
作为贵族之子,他并没有混吃等死,反而锐意进取,习文学武,仅仅十六岁就中了举人。
在贵族圈内,他是一个叛逆,又是一个偶像。
在平民眼中,他是一个出身高贵却忧国忧民之才子。
不过明人不装暗逼,别人看不穿此人,沈浪还没有见到他本人,光听他的事情就将此人看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