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迟不想被他看的一文不值,搜肠刮肚的想着自己学到的技能,掰着手指头数着:“臣女会骑马,略通茶艺,虽不懂作诗作词,但也背过不少,臣女略通舞艺,书法也下了功夫……”
“书法?”
她尚未说完,林屿就轻嗤了一声:“就那你宛如毛虫的字,也是下过功夫的?”
叶迟被他语声里的鄙夷给气到了,恼声道:“臣女那是藏拙而已!”
“藏拙?”林屿显然不信,他站起身来对她道:“过来,孤倒要看看,你藏的是什么拙。”
他往书桌上铺了一张宣纸,显然是要她当面写了:“若你的字依旧宛若毛虫,孤定要治你个欺君之罪。”
储君亦是君,这顶帽子,叶迟可受不起。
但她一点也不怵,她拜过名师,在书法上确实下过苦功,名师都说她若是自幼练起,定已有所造诣自成一家。
叶迟踩着木屐,缓步来到桌旁坐下,从斗篷中伸出手,取了书桌上专门用来研墨的清水,滴入砚台之中,然后拿起墨,轻轻研磨。
林屿看着她行云流水的动作,对她的话已经信了七分。
研墨看似简单,可墨成分不同,所需的水也不同,叶迟研出来的墨汁,不浓不淡不黏不稀,恰到好处。
这非得千百次研习,方能掌握的如今此精准。
研好墨,叶迟从笔架上取了一支小楷狼毫,沾了墨汁提笔落字。
一个人不管是硬笔还是软笔,写的最好的定然是她自己的名字,叶迟有心在林屿面前争个脸面,所以写的亦是叶迟二字。
小楷,讲究的是运笔灵活多变,莫可限定,行气自然贯串,望之如串串珍珠项链,神采飞扬。
叶迟二字跃然纸上,笔势恍如飞鸿戏海,极生动之致。
写完之后,叶迟有意在林屿面前卖弄,又提笔落下了林屿二字。
看着纸上的一左一右的叶迟与林屿四字,叶迟搁了笔,略带得色的抬眸朝林屿望去:“臣女的字,较殿下如何?”
林屿看了看纸上并列的两个名字,又深深看了眼叶迟,并未回答她的话,而是提起她搁的笔,重新沾了墨汁,然后在两个名字的下方,重新写了一遍。
叶迟林屿、叶迟林屿,一模一样的两个名字,一模一样的小楷,可叶迟之前的得色,却被打击的瞬间消失无形。
她是内行,自然看的出,林屿写的比她好,更何况,她是坐着,而他是站着悬空运笔。
啊呸,古人都是些什么玩意?
一个个活的跟人精似的,不仅脑子精,就连技艺也精!
说好的,穿越女得天独厚,大放异彩呢?
怎么到了她这儿,就显得她又蠢又笨?!
林屿搁了笔,看着她面上的神色,薄唇几不可见的扬了扬,他淡淡道:“你的字……”
叶迟心头一紧:“如何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