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了宫漓歌的日子,容绥的日子变得再也不乏味,除了这只野猫有点皮之外一切都好。
“欸,五爷,你柜子里怎么有这么多件黑色和白色的衣服?款式和颜色都一样,你何必浪费钱买这么多呢?”
“浪费?”容绥挑着眉头看她,她还是头一个说自己浪费的人。
“对呀,这么多都一个颜色不是浪费是什么?照我说你长得这么好看,就该打扮得漂漂亮亮才好,这些就很好。”
宫漓歌拿着新到的杂志,指着上面的男模衣服道:“五爷长得好看,身材又好,什么颜色穿在你身上都不会太突兀。”
“就照你的意思办。”
从此只穿黑白两色的容绥柜子里多了彩虹般的颜色,因为宫漓歌的出现他的世界也多了一抹明媚的阳光。
容绥眯眼打量着那在花园中用水浇着花,笑容灿烂的少女,他突然有了私心。
想要永远将这抹笑容占为己有。
宫漓歌虽然失去了记忆,但她总觉得自己不该是呆在这的,容绥说她之前是个小乞丐,可很多东西都刻在潜意识的。
例如她会弹钢琴,会跳舞,会画画,她更觉得自己像一个千金小姐。
容绥说让她当佣人,她既不会做饭也不会整理衣服,好在容绥也没太介意,反而任由着她的性子,这样反而会让宫漓歌不安。
“在想什么?”不知道什么时候容绥走到了她的身后将她吓了一跳。
“没什么,就在想我什么时候才能还清你的债务。”
容绥挑眉,眼底弥漫着危险的光芒,“你就这么想离开?”
这句话他不是第一次说,每一次都透着威胁的意味。
“我……”
宫漓歌看出他不太开心的样子,顿时换了话题,“五爷要出门嘛?”
容绥身上难得会穿正装,自打她给他添置了不少彩虹颜色,就很少看到他穿黑白两色。
“有点事,会打领带吗?”
宫漓歌摇头,容绥往她手里丢了一根黑色的领带,“我教你。”
刚上初中的宫漓歌还没有发育好,只有一米六,在接近一米九的容绥面前她就是个大孩子。
拿着领带双脚踮起往容绥的脖子上一套,跟套马似的毫无美感。
“你太高了。”宫漓歌嘟囔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