属狗的?
鼻子那么灵,闻着味寻来的?
陈朝十分无语。
秦瑶和李修在一起三年,时间不短,不过比不过陈朝。
十年!
高中,大学一路走来,两人度过了彼此的青春。
陈朝脸上一个微表情,都别想逃过秦瑶的法眼,看着陈朝皱起的眉头和凝固在嘴角的笑,秦瑶就知道有情况。
顺着陈朝的视线看向门口,秦瑶不得不承认陈朝压力山大。
脸蛋美到可以当明星,还是花瓶那种。
身材高挑,气质高贵,该凸的地方傲视群雄,该瘦的地方盈盈一握。
她看了都想睡。
路暮失忆了还能坚守底线,值得表扬。
夏乔之所以来烤肉店,还真不是来找茬的,即使真的想找茬,也不知道陈朝在哪啊。
单纯因为她犯错了,做了一锅糊饭,炒的菜不是齁咸就是没熟。
毕竟堂堂富家千金,进厨房的次数有限,更别说做饭炒菜。
实在不好意思待下去,点了昂贵的外卖,匆匆吃了几口就逃也似的离开路暮外婆家。
这会儿是饭点,肚子饿,看到烤肉店就进来,当然还夹着一点小心思,准备半个小时后发信息给路暮,让他来陪自己。
她食指往下压了压黑色眼镜,扫视一圈,想要寻找一个理想的位置,视线聚焦在陈朝脸上,艳红的嘴唇抿了抿。
还真不是冤家不聚头。
夏乔单手拿下墨镜,放进lv包包中,及腰大波浪甩了甩,烤肉店一下子‘活’了起来,她径直朝着陈朝走来,一屁股坐下,“服务员,添双碗筷,还有一杯冰苏打水放柠檬。”
陈朝就这样看着她,面无表情。
秦瑶不满用胳膊肘撞了一下还在大口吃肉的李修,没一点眼力见怎么回事,‘情敌’来了。
还不睁开你的狗眼看看,认不认识。
有钱人的圈子是比较广的,多少都能见过几面。
李修之所以低头吃饭,倒不是因为不喜欢美色,男人嘛,下半身指挥上半身,人之常情。
不敢看还不是因为秦瑶在身边。
得到秦瑶暗示之后,才敢抬头,看向夏乔。
“卧槽!”李修一嘴肉卡在嗓子眼,心中剧震,颤抖的右手放在桌下,悄摸掐了掐秦瑶雪白的大腿。
“干什么!”秦瑶不耐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