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医生的话来讲,王胜男目前已经输入了大约五千毫升的血液,几乎是等同于一个成年人身体血液的总比重。
这说明什么?
说明王胜男已经失去了她自身的血液,如果不是及时送医,如果不是在医疗技术最先进的军区医院,只怕她早就死了。
“病人是A型血,如果按照这样的出血情况,只怕医院血库也撑不了太久,所以如果有条件的话,还是找家属献血,以备后用!”
听到医生的话,冯德彪没有任何犹豫。
他撸起袖子说道:“我,我是A型血,抽我的!”
然而只一个人的血怎么能够呢?
冯晚禾醉了酒,又听到大姐处于生死攸关的状态,她泪如雨下,已然没有了思考能力。
在这关键时刻,薛战城扛起了重任。
“我给上级申请,让我们营的A型血同志们过来献血,不管如何先救人!”
一旁,神色痛苦的鲍羽在听到薛战城的话时,也瞬间反应过来。
“对,对,献血!我也找人去献血!”
他踉踉跄跄往楼下跑,因为太担心与害怕,以至于脚步虚软,走到楼梯拐角处,竟重重摔倒,从楼梯直接滚了下去。
额头被磕破,献血染红了他的半边脸,鲍羽却丝毫不在乎。
他随手抹去脸上的血,在群众们震惊的眼神里飞快出了医院。
这天,军区医院献血点出现了一道特殊的风景。
两条队伍,一边是身穿军装的军人,一边是各种奇装异服的流氓混混们。
原本没有任何交集的两个群体,此时为了同一个目标,而站在一起,没有对立,只有沉默。
一名军人同志撸起袖子,对抽血的护士说道:“我身体好,我献四百毫升血!”
听到这话,对面那个一头黄毛、身穿蝙蝠衫的小混混不服气了。
“我身体更好,我献六百毫升……哦不是,八百毫升!”
护士忍不住笑,说道:“每次献血最多不能超过四百毫升哦!”
小混混一哽,默了默又说道:“那……那我下个月再来献四百!”
一天一夜,王胜男都在抢救室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