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路上经过几个比大湾村还穷的村子,村民个个骨瘦如柴,仿佛丧尸片里的行尸走肉。
他们看着宋轩手中拿着的兔子,眼里露出贪婪的目光。
好在没有人真的敢动手。
回到大湾村,认识的邻里惊喜地同宋轩打着招呼,待宋轩走远后又在他背后嘀咕议论。
“这宋傻子脑筋怎么好了?”
“哟,现在芸兰那丫头可享福了,这宋傻子有一身武艺,说不定还能去军营里当大官哩。”
“要我说当个猎户就挺好。他的箭法可不得了,你看那兔子,直接一箭被射了个对穿!”
“可不是嘛,毕竟是军营里出来的,第一天进山就能打着猎物。我家那口子去山里转了小半个月,就掏了两个鸟蛋。”
“哟,他那口袋里鼓鼓囊囊的,这是打了多少哦······”
宋轩径直回到家中。
芸兰并不在家,看来又跟着王婶进城做工了。
他想起芸兰走路一瘸一拐的样子,却还要去做工,又是一阵心疼。
明天就是还银子的最后期限了,可现在距离凑齐十两银子还差得远。
想到这儿,他原本不错的心情也跌落下来。
半个时辰后。
福临客栈。
宋轩提着兔子来到后厨。
这是原身没傻时经常光顾的客栈,老板与他十分相熟。
“哟,宋少爷,哪阵风把您给吹来了,您的······”
话到嘴边及时收住,显然,老板对宋轩的情况也有些耳闻。
宋轩简单寒暄了几句,也没有做过多解释。
好在老板够仗义,不多话,直接叫人把兔子接下了。
“九斤六两,八十二文钱。”
老板直接拿出一钱银子,递到宋轩手里。
“宋少爷,以后有好货,尽管送到我这里来,有多少我都收。”
宋轩连连拒绝:“掌柜的,这给的太多了,不行不行,岂不是让你吃了大亏。”
“诶,宋少爷见外了,以前少爷你没少帮助我们,我心里都记着呢。这点钱算什么?再说了,你这是正宗野物,现在稀缺着呢,贵点也应当。”
宋轩推辞不过,只好接受,在心里默默承下了这份情。
一钱银子,在大夏朝合一百个铜板。
不过这世道,银子比铜板值钱些,实际兑换时,能值上约莫一百二十个铜板。
要是放在平时,一天能有一钱银子,他和芸兰的生活肯定富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