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算啥,听说她男朋友为了让她在学校受到优待,还以股东身份投资了几千万建图书馆呢!”
“卧槽,这是什么痴情种子啊!”
这样的话,宋知意一路上听到了好多次。
甚至同学们朝着她指指点点,眼神都落在了她身上,好像她就是那个神秘的幸运儿一样。
其中也有几名同学停下来向她打听,
“宋知意,你是608宿舍的吧?”
“嗯,是吧,怎么了?”
“咳,你男朋友可真有钱啊!啧啧,往后有好吃的记得跟我们分享啊?”
“有这么厉害的男朋友,还上什么学啊!直接回家当少奶奶多爽啊!”
“嘿嘿,大家都是同学,往后请多多关照呀!”
宋知意连连否认,可众人仍旧议论不休,似乎是认定她想隐藏身份。
真是越描越黑,她们爱怎么想就怎么想了,该说的她都说了,等她那个室友出现,这群人不信也得信。
她抛下这些八卦的人,朝着操场走过去。
远远地,便看到篮球场上。
有一道年轻的身影在奔跑着,一身白灰色的运动服,飘逸的中短发往脑后梳,五官俊朗,阳光又帅气。
宋知意脑海里也开始回忆着上一世跟秦霄的过往……
她跟秦霄原本是高中同学,也不知为何便成了敌对关系。
此后多年,两个人一直是针尖对麦芒,各种不对盘,甚至在事业上相互掐架,都想置对方于死地。
但让宋知意感到意外的是。
在她死后不久。
有一个男人只身闯入了缅北,如苍狼般深入敌营,徒手与那些穷凶极恶的歹徒搏斗,他被人砍掉一条胳膊,打爆了一只眼睛。但他还是凭着顽强的意志,将那些曾经绑架她的凶手一一手刃,也算是为她报仇雪恨了。
随后他去了黑湖,他亲手从臭水沟里将她的尸骨一块块打捞上来……
那阴暗的暮色之中,他沙哑的声音尽显悲凉,
“阿意,我带你回家!”
直到那时,宋知意才明白,她前世或许错过了那个最爱她的男人。
而这个男人就是眼前的秦霄。
这一生,她不能再错过他。
她拿了一瓶矿泉水,迎着阳光朝着他走过去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