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好了。”顾爽爽把手机递还给她,着急去叔叔那里。
池夕拿到手机点开,脸有点黑,到底有没有认真给她拍?
重影!
删掉,她坐回宴席座位,桌上其他人都不认识,还没坐满,大家的注意力都在新郎官那头的起哄上面。
池夕调到自拍模式,对了对光,还是摁不下快门键。
偏偏邮件又来,詹姆斯这个娘炮:快点,快点OK?穿裹胸白裙的漂亮样子为什么就不让我见见?
在英国期间,她没有穿过任何亮色的衣服,多是青灰深色卡其。
那个国度,本身雾气就重,时而落雨。
她并非刻意不穿,当然她原本也觉得亮色的不是不衬她,而是她阴郁得穿不出来样子。
所以詹姆斯送她的礼物,衣服当中有三件是白色,粉色的,但她不给面子的一次没穿过。
这一次,不好意思再无视他这个‘姐妹’了。
她有点沮丧地把手机撂下,双臂搭着桌沿垂下身子。
旁边想起一道清亮的男性嗓音:“小姐,直起身比较好。”
池夕有些冷地抬头,对视上一双温和的眼睛,陌生年轻男人,倒也不是全陌生,池夕昨晚在别墅见过他。
为什么记得?
因为顾爽爽那家伙偷偷指着说,“我问过叔叔,那个叫刘峰毅,青年企业家,人品是叔叔都点了头的,样子嘛,是你说的才子佳俊,主要公司主打软件,是不是和你算志同道合?”
当时她看了过去。
这个刘峰毅正和人说话,感受到视线看了过来,绅士微笑地点了下头。
“不介意我坐在这里?”
池夕点头,想起他刚才那话,反应很快地垂眸,脸色一糟。
是了,裹胸的款式,弓着腰含着胸很不适合,她坐直,不善言辞,拿起手机。
刘峰毅一点也不尴尬,昨晚人群中她投过来的一眼让他有点难忘,疏冷,皱着淡淡的眉,带着锐利的审视。
显少有女人会初次这样不遮掩地看他,比不上沈墨城这类人物,但他自认也算A城白手起家站得腰杆笔直的人。
女人看他,第一眼多是含春,娇羞。
此刻再看她,青丝挽起,不是昨晚披着的慵懒冷冽模样,多了点女人清和的味道。
她的一双眉,现在才发现,很平,眉色泛棕,很淡。
但刘峰毅直觉,这个女孩子脾气并不好。
昨晚的后来,他不着痕迹地多留了几眼,发现她是沈墨城老婆的妹妹,两姐妹性格太不一样。
“刚才就瞧见你一直在摆弄手机,冒昧的问一下,是要拍照片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