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五十二章信封
所谓信物,需要的就是身边的东西。
事出紧急,而邻居像是早就盯好了她一般,指着她桌面的钢笔说道:“就那个了。”
那钢笔陪了她很多年,上面的斑斑痕迹都证明了她的成长。
但在如今的时代,电子逐渐代替纸笔,钢笔被遗忘在角落,傅蕊早已把它丢弃在了一旁,鲜少使用。
也难为邻居居然还能知道这个。
“她需要的信物,是需要有你个人痕迹的物品,而不是普普通通一个物件。”林知安解释道。
所以,邻居才看不上傅蕊随手拿出的其他物件。
但是说到个人痕迹。。。。。。
“那个装着小哲生辰八字的信封上,歪歪扭扭得写了一行字。。。。。。”当时傅蕊没有在意,但是如今想来,却是,“是小哲写的自己的名字。”
林知安点头:“那信封还有特殊之处吗?”
电话那头的傅母在得到女儿的暗示以后,急忙将那信封找了出来。
闻言,说道:“这信封不是街上买的,倒像是自己做的。”
“那就是了。”林知安脸色凝重。
赵子聪在一旁“啊”了一声,倒是显得有些憨厚:“这信封也能自己做呀?”
意识到自己有些跑题,他急忙找补回来:“我的意思是说,这邻居的心机也太深了吧。”
沈端端附和道:“完全可以自己演一出甄嬛传了。”
傅母暗骂了一句,赶紧说道:“我这就把信封烧了,祸害人的东西!”
林知安听到这话,赶紧制止道:“一等,这信物和八字需要一起烧才有用,分开烧。。。。。。”
还不等她说完,就听到电话那头,傅蕊的爸爸着急道:“快快,这里还有一点点火苗,把那信封一起烧了。”
许是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,那废墟下面,还压着一团小火。
而信封又是易燃物,傅蕊的爸爸小心翼翼地将信封靠近火苗,然后静静地等着火势爬上来,才想起来刚刚大师似乎说了什么。